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。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,通知提前20天发布在《证券时报》和巨潮资讯网,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与方式。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,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。
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,代表股份323,786,32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.42%。参会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。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、监事会报告、年度报告及摘要、财务决算报告、利润分配预案、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、未弥补亏损、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、财务预算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、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、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。其中,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,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。
律师认为,本次股东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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